前幾天因為又在憂鬱,莫名其妙地把這裡給關了。覺得一下子輕鬆很多,因為,底下的瀏覽人次並不是幽靈送我的,是人,這點是根據為數不多但確實存在的回文判斷的,也就是,真的有人會來看,而且可能為數不少。我覺得有點壓力,然後把這裡關閉了,好像切斷了我的想法跟外界的聯繫,我想我在電腦前跟在人前,應該是兩個人。在平常一些沒人會注意的生活小細節,我都會記住,並在這裡發表(?),而且如果是自己看不慣的,便毫不保留地指出。不管是對或錯,全憑我個人喜好。
後來心裡的陰影稍微化開之後,我決定重開了。大概是因為上週那場演唱會讓我看得很爽。
我記得我印象中從來沒為這裡打過廣告,也沒有做過要別人來看這種事,更沒有說過"你昨天有看我網誌嗎?"之類的話。雖然有人會看,我多少會有點開心,不過有點感覺心裡話都被看光的感覺。
"設隱藏就好啦!"也許很多人會這麼說,包括我也曾經這麼想。
但我很任性,我覺得那種行為太娘娘腔了。而且我也不會打一篇沒人看得懂的東西,那樣太無聊了,沒人看得懂那是在打身體健康的嗎?我希望我打的日記式的文章,在我爽的時候能讓讀者知道我很爽,我不爽的時候能讓讀者跟著我一起不爽!那才有意思吧?而不是打一篇不知所云的東西而自己還洋洋得意在那打賭沒人看得懂,最牛b的是還要別人來看或貼在狀態騙人家點來連。何苦呢?不過那也是他人的自由,干我哪根毛的事了?
"我為什麼非得預設立場有人會來看呢?既然從沒指望別人來看,那就當做這裡沒人來過。為什麼要怕人來看?我的心事是值幾個錢?別人是很稀罕是不是?我還是照以往想什麼都打什麼得了。"我是這麼想的。不過說實在的,我不能否認,在知道有朋友來看後,文章的風格多少會有迎合大家口味的趨向。
前陣子把這裡關了只是因為我不想打文章了,但如上所說,那場演唱會我看得太爽了,所以忍不住打了感想。既然打了又不公開,像做虧心事一樣,很不像我自己,所以又開了。
那什麼才像我自己呢?就是繼續有話直說,繼續對自己不喜歡的事猛批!因為,那樣子,真的很爽啦!
今天回家前終於下定決心買下L'Arc~en~Ciel2007年在沖繩的演唱會DVD,而且是台壓版的一下子便宜了將近一半,爽爽的啦!回家後立即把它給看完,果然是、果然是爽爽的啦!

打完五分鐘後的ps.:我剛剛才發現,這篇是我自分類後第兩百篇的散文類,真具有里程碑式的紀念意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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