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不著。
有點熱,但就算吹了冷氣也還是睡不著。
最近總算開始有了認真找工作的念頭,才好不容易將作息調回正常,白天頂著大太陽像瘋子一樣去騎腳踏車,累到讓晚上睡得著,結果昨天沒去,就又變成這樣。
雖然不想辯解,但我這一、兩個月來也不是在當米蟲,我還是有交生活費給媽,而且之前上班存的錢到現在還剩大半。所以說真的,我如果打算再混一陣子其實也是可以的。
但我有了動力。有了想去台中找工作的動力。因為她也在台中。所以想要有個跟她見面的理由,以我目前的情況來說,就是到台中工作了。
那天之後,我又陷得更深了。
我將跟她的合照洗了出來,恭敬(?)地放入了相框,擺在桌上,常常這麼看著看著就出了神。我連看著她的照片都會感到心跳加速!媽的,我有病!我簡直無時無刻不在想她,做夢也一直夢到她。操你媽,這樣真的是「夢中情人」了。
本來真的只是打算去台中玩兩天,順便跟她見個面、打個招呼,恭喜她畢業。沒想到又會變成這樣,比起見到她,那兩天玩什麼好像都無所謂了。
以為那封信已經投注了我所有的思念,覺得這樣就好了、就夠了,沒想到現在又覺得還有很多話想說。
明明都已經過這麼久了,沒想到還是這麼喜歡她。
沒想到、沒想到、沒想到。
我怎麼會這麼喜歡一個人!
期望越大,失望自然也越大,現在這份心情與日俱增的膨脹,同樣地,害怕再次被拒絕的恐懼也隨之增長。
人就是這麼不知足,本來希望能見面將信給她就好,見了面,又想跟她照相,現在該滿足了吧?沒有,當然沒有。
就像當初小學時看哥學吉他,覺得很屌,想想要是我也會彈就好了,只要讓我學會伍佰的那首「痛哭的人」我就滿足了,結果卻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所以有時我又會想,即便真的這麼屎,真的真的這麼屎,跟她之間有那麼一點可能,那麼,在一起後,難道我不會有更過份的慾望嗎?要知道,人是不會知足的,否則就不會有戰爭了。
這樣迷戀一個人,是不是有點沒出息啊?
有生以來第一次體會到何謂「參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輾轉反側。」(詩經.關雎
當初讀到這段時,只覺得寫詩人在無病呻吟,不就是泡不到馬子麼。現在好了,換我在呻、換我在吟了。
好想見到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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