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開始使用Facebook。第一次聽說Facebook這個東西時,大概是前年吧,因為聽說黑暗球王Roger Federer會透過Facebook跟他的球迷玩遊戲。
但這個消息卻沒有驅動我開始使用Facebook,因為我覺得麻煩,況且全宇宙大概幾千幾百萬人排隊等著跟他玩,我還是算了吧。其實主要還是因為我很懶啦,哈哈。
那為什麼我又決定開始使用了呢?是為了一個很蠢的原因,就是上去聲援楊淑君。為什麼說很蠢呢?因為明知道沉冤無法昭雪,我卻還是因為一時情緒衝動而做了這一舉動。
結果短短幾天便收到如雪花般紛飛而來的好友加入通知,其中有一些好朋友,也有一些久未聯絡、令人懷念的名字,有些壓根兒就沒有往來必要的人,更猛的是,有些人我完全不認識。
不得不說我的交際原則還是相當保守,我無法輕易將「好友」這個字給扣在別人身上。
當初開始使用無名小站的網誌功能時,我就面臨了這個挑戰,開始出現一些人要互加好友...不,應該說更早之前,網路即時通訊軟體開始出現時,就有這個困擾了吧。
有些人因為一時的需要或是基於禮貌,而將之加入了通訊錄,但這通訊錄跟手機的不同,那些手機裡的電話只要不聯絡就無關痛癢,即時通訊的軟體卻是每上線一次,它就會出現一次,每看一次,我就覺得受了一次傷。加入容易,但是要將之剔除卻是意外的困難。
為什麼會想剔除呢,因為名單裡很多名字,是自己所不需要的,因為我跟對方沒話聊,也不會有生活上或工作上需要聯絡的地方,彼此之間又不是久未見面還可以不影響感情的親友。每次看到這個,我就會想到那我當初是懷抱著什麼心情將它加入的呢?通常找不到答案,我就會想把他刪除,但這麼一來,等於往過去的自己臉上給呼八掌。
沒想到你所謂的「好友」,是這麼廉價的東西啊?
高中時我對一個女生有些好感,透過當時班上在流行的yahoo奇摩家族設立的班網,我看到了她的即時通,我將她加入好友,並表明身份,嘗試跟她做點互動,但她卻從來沒有回過。現實中見面是可以打打招呼的,但實際上我跟她沒什麼交集,也不會有什麼話題。
後來我才瞭解,因為她只「同意」我加她好友,並沒有也將我加入她的好友通訊錄。
網誌的好友功能也是,加了對方好友,彼此卻未必會去關心對方的近況,反之,真的會去看的話,不必加什麼好友也沒差。更甚者還有將對方刪除好友的情況,這麼做的意思是...?否認對方是自己的「好友」?反悔了?
前陣子我發現,我的「好友」裡面也將我加入好友的數量越來越少,那些好友,都是當初我發現對方加入了我,我才也將對方加入的,現在有少了的,意思就是我被對方給刪除了。但我卻遲遲沒有索性將對方也刪除,可能是覺得,有點失落吧。不過,留著確實無用,刪了吧。我的人際關係實在不需要定義得這麼膚淺。
如今出現了功能更加強大,流行性更為廣泛的Facebook,那麼這些重覆性、無意義的行為,現在又要再來一次嗎?
不要了吧,我對我在真實世界的人際關係多少還有點自信,不需要用那些虛擬的朋友來告訴我自己我人緣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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