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放棄了。不,應該說是失敗了。
之前口口聲聲將「沒有人喜歡孤獨,只是不想失望罷了」奉為圭臬,卻還是很沒出息地想要對人敞開心扉。 
我可能是真的太寂寞難耐了吧。 

我真的覺得受夠了,其實人際關係本就應該好來好去,那種單方面的關係真的是太不公平了。
說到底,自有記憶以來,能讓我不顧面子去追求,又不是因為寂寞的原因,大概只有兩次,一次是曾經一起玩音樂、曾經的知心好友,一次是唯一被我寫下歌曲來歌頌的那個人。
剩下的,包含最近這一次,說實在連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歡對方都不敢確定,等到事後被打槍掉、或是冷靜下來,都會發現那些情緒真的只是出自一時的寂寞難耐...,我想就算能跟對方開始什麼關係,肯定也維持不久。

所以我再次重新審視自己。
我真的受夠了,既然覺得寧缺勿濫,就該堅持原則,我不是自詡為很有原則的人嗎?被自己婊真的是很難堪的一件事。

之前在步校受訓時邱老跟我說過,25之前追求的都是他愛的,25之後交往的則都是愛他的,我到了最近才完全明白他的意思。媽的,邱老,你真的是太了不起了。
但是,我做得到嗎?也許,我並不是一個擅長與自己相處的人,從來就不是。所以,才會一直渴望一段穩定的伴侶關係。

我曾經是有過一次機會的,有過一次擁有穩定關係的機會,但是也被我自己親手葬送掉了。
我想一直到去年為止,我都還是滿後悔的,每次回想起她,就免不了要對自己一頓痛婊。
但其實我很明白,即使當初自己不下那個決定,那一段關係也維持不久的,彼此的個性與價值觀實在相去甚遠,唯有在某方面是契合得不得了。 

說來也奇怪,我這輩子還沒靠自己主動成功追求過女生。
我想是因為對我來說,要放下面子去對一個人毫無保留的表態,是很難的事情。而唯二的兩次都以失敗告終,更是讓自己要再踏出那一步是難上加難。
這一次其實不就是這樣嗎?雖然對於打退堂鼓的自己感到有些洩氣,但是說不定也不是壞事。 所以這次才會選擇提早收手,我想是避免自己受傷吧。

唉,今後,該抱著何種感情觀來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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